石岿然,赵银龙,姬严松
基于平台的连接和匹配作用,将共享出行分为平台搭桥、平台指路、平台收付三个阶段,以滴滴出行为例探讨道德风险的形成机理。研究结果表明共享出行中的道德风险存在经济学和伦理道德范畴下的双重含义:平台的道德风险主要是平台为了追求扩张、维护竞争优势,放松对驾驶员和车辆的审核,风险防范与处置机制不健全,评价甄别与筛选机制缺失以及缺乏对问题驾驶员的惩处措施;驾驶员的道德风险主要是勒索甚至伤害乘客,在乘客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利,干预乘客评价;乘客的道德风险主要是敲诈勒索驾驶员和恶意差评。道德风险形成的机理:平台搭桥中,审核门槛的降低使整体资源供给队伍质量参差不齐,是道德风险发生的源头;平台风险的防范机制不健全、风险处置滞后,使平台指路成为道德风险发生的主要阶段;平台收付中评价甄别和评价筛选机制不健全,平台既不能也不想处理问题驾驶员,使风险仍集聚在系统内,导致道德风险循环发生。因此,本文从提高驾驶员审核门槛、疏通信息交互渠道、构建评价甄别与筛选机制及加强参与主体道德建设方面提出防范道德风险的建议。